格润化学(东营)有限公司
2020年、2021年度
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
核查机构名称(公章): 山东亚华低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
核查报告签发日期: 2022 年 3 月 19日
核查基本情况表
重点排放单位名称 |
格润化学(东营)有限公司 |
地址 |
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广饶经济开发区广兴路31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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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 |
成海峰 |
联系方式 |
1527546797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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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排放单位所属行业领域 |
化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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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排放单位是否为独立法人 |
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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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算和报告依据 |
《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(试行)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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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核查后的排放量(tCO2e) |
2020年度 |
2021年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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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420.08 |
30639.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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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查结论 基于文件评审和现场评审,在所有不符合项关闭之后,核查机构确认: 1、重点排放单位的排放报告与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符合性 排放单位2020年、2021年排放报告和核算方法符合《中国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(试行)》的要求。 2、重点排放单位的排放量声明 经核查的排放量与最终排放报告中一致。
3、重点排放单位的排放量存在异常波动的原因说明 无 4、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描述 《核算指南》所要求的内容已在本次核查中全面覆盖,本次核查过程中不存在未覆盖的问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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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查组长 |
卢琳 |
签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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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 |
2022-3-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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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查组成员 |
郭玲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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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评审人 |
刘晏玲 |
签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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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 |
2022-3-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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批准人 |
田延军 |
签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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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 |
2022-3-19 |